期满(2/2)
二、永徽二年有闰九月
1、《开元释教录總括群經錄上之八》沙門釋法琳大乘成業論一卷(見內典錄世親菩薩造第二出與業成就論同本永徽二年閏九月五日於大慈恩寺翻經院譯沙門大乘光筆受)。
2、《旧唐书 卷四本纪第四高宗上》“(永徽二年)九月癸巳,改九成宫为万年宫,废玉华宫以为佛寺。闰月辛未,颁新定律、令、格、式于天下。”
3、(《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 唐纪十五》)“(永徽二年九月)闰月,长孙无忌等上所删定律令式。”
4、《玉海卷一百五十四朝贡》“唐吐谷浑献名马…永徽二年闰九月遣使贡骏马…”
5、《唐会要 卷第八十八仓及常平仓》“永徽二年闰九月六日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下户五石余各有差。”
三、武曌怀孕时间当于永徽二年唐高宗制满之后,无可能于永徽二年五月时。
1、以正常足月产期280日计——世所常云,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非十个月也,十月所指乃女性生理周期28日*10=280日(40周),即历十个月经循环周期也即40周,乃言十月。280日产期所计初始日亦非怀孕当日,乃最后一次月经来潮初始日。受孕日通常为生理周期28日-月经期7日=23日之中间5日左右。
譬若以23日中间第12日受孕为例:怀孕当日前推7日生理期+12-1日,则280日-11-7日=262日,即自怀孕当日起历262日足月生产。故曰十月怀胎者,末次月经来潮日起算实不过九个月也。若自怀孕当日起算,不过八个月余。即怀孕当日历262日即足月产期。产期再提前3周(21日)至241日亦属正常分娩。
2、查永徽二年五月——譬若永徽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经闰九月至永徽三年正月十八日,已过怀孕当日经262日足月产期矣。亦即以永徽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计,前推11+7日生理期历永徽二年闰九月至永徽三年正月十八已过约280天,40周以上也。考虑到通常女性生产皆提前1周至3周。故曰,武曌孕日无可能于永徽二年五月时。
3、以此推论,武曌回宫孕日当于永徽二年制服期满后。譬若武曌回宫后孕日为永徽二年八月五日,永徽二年有闰九月,武曌子正常自孕日起算262日,即自末次月经来潮日起算280天,足十月产期为永徽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前。以通常产期提前3周即21天为正常,则产期大致为永徽三年三月初。武曌子即诞于永徽三年正月初三,亦属自孕日起算178日,即自末次月经来潮日起算怀胎28周196天(178日+11日+7日生理期),也即怀胎7月早产分娩。
4、女性生育常有早产现象,即怀胎6月——24周168天,即自怀孕当日起算历21.5周约150日早产,亦常有得活者。
四、据以上注一、二、三,唐高宗于唐太宗李世民崩后,制服期满,于永徽二年迎武曌复归宫中后,乃孕子。永徽三年,武曌子生)